
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度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加強人才國際化培養(yǎng),根據(jù)國家留學基金委《2023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選派辦法》(以下簡稱《選派辦法》,附件1)及中科院人事局相關通知,現(xiàn)將2023年度申報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后)項目的有關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推薦人選應符合《選派辦法》規(guī)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推薦人選標準方面,推薦人選應當為我所在冊正式職工、博士后研究人員。
(二)在留學機構選擇方面,重點支持留學人員前往國際一流或與中科院科技合作關系密切的大學、科研院所、實驗室等機構。
二、項目受理部門
根據(jù)工作需要,院委托中國科學院科學教育服務中心作為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及博士后項目申請受理機構,具體負責院屬各單位申請人員的咨詢、受理申請和匯總報送等事宜。我所由人力資源處受理材料。
三、項目受理時間
2022年3月25日至4月20日
四、受理材料要求
(一)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及博士后項目選派要求詳見《選派辦法》及《2023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后項目應提交申請材料及說明》(附件2),申請前往留學的目標單位應為相關專業(yè)領域世界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實驗室等機構。
(二)申請人須在項目受理期限內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s://sa.csc.edu.cn/student)進行網(wǎng)上報名(受理單位選擇中國科學院),并向我所人力資源處遞交紙質材料,紙質申請材料一式兩份。如提供材料中有使用英語以外語種書寫的,需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申請材料一律使用A4紙打印或復印,并在申請表第一頁粘貼申請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紙正面)。
五、重要說明及要求
(一)國家公派留學是院出國深造學習、交流合作的重要方式,除須嚴格遵守國家留學基金委的各項規(guī)定要求外,還須參照《中國科學院公派出國留學研修管理辦法》(科發(fā)人字〔2019〕39 號)進行管理。
(二)國家公派留學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yōu)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我所將對申請人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學術誠信、身心健康情況、申請資格、學術發(fā)展?jié)摿?、出國留學必要性、留學研修計劃可行性等進行嚴格把關并對出國留學成果提出明確考核要求后,再出具單位推薦意見。國家留基委將組織同學科專家對申請人進行綜合評審,并根據(jù)評審結果及錄取計劃確定獲資助人選。
(三)國家留學基金委預計將于2023年6月底公布錄取結果,留學資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我所將在人員實際派出前做好行前教育工作,同時通過院ARP公派留學境外培訓系統(tǒng)向院人事局報備派出信息。
(四)國家公派留學申請相關文件,均可在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網(wǎng)站(http://www.csc.edu.cn/chuguo)綜合項目專欄中查詢。
聯(lián)系方式:人力資源處
楊小靜 聯(lián)系電話:54925216 電子郵箱:yangxiaojing@sioc.ac.cn;
管文蛟 電子郵箱:gwj@sio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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